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
寻乌法院开展“清晨执行”行动
执行干警火速集结
奔赴执行现场……

清晨6点,寻乌法院执行干警步履不停,开展涉企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,以“雷霆”手段对规避执行、抗拒执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,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。
01
执行现场
2025





02
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当场履行
2025
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钟某一案中,以清晨突击形式成功找到尚未起床的钟某,执行法官向其宣读了执行通知书并出示拘传票,将其拘传回法院。
将钟某拘传到庭后,执行干警一方面告知钟某需履行的义务,并劝导其主动履行义务;另一方面核查钟某拒不履行判决的证据,并准备带其进行拘留前的体检。最终,钟某迫于压力,支付了货款18500元,本案顺利执结。


(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欠款)
03
法官提醒
2025
上述案例的顺利执行,得益于申请人积极主动提供执行线索和法院执行干警的快速反应。通常来讲,申请人对于被执行人具有更清晰的了解,在执行财产线索查找方面具有法院所不具备的优势。申请人在胜诉权益难以实现,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,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,主动配合法院执行,有利于法院及时掌握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信息,迅速采取执行措施,既能使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快速实现,也能提高执行效率促进案件执结。
04
拘留被执行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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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
执行成果
2025
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很好地解决了“找人难”“躲猫猫”的小标的执行案件,拘传被执行人15人,司法拘留4人,执行完毕结案8件,执行到位金额72.5万元。
下一步,寻乌法院将继续回应人民群众对惩治失信行为、不守法行为、危害诚信社会建设行为的强烈关切,常态化、高效地开展集中执行行动,解决一批执行“老大难”案件,震慑一批存有侥幸心理和“铤而走险”之人,以“如我在执”的高度责任感,“执”民之所急,“行”民之所益,用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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