构成不正当竞争!药企商标只差一字被判赔6000万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25 09:52:00    

2024年全年,江苏法院在83件知识产权案件中,适用了惩罚性赔偿或考虑惩罚性因素确定赔偿金额,其中一起开出了江苏药品商标侵权领域最高罚单。甘某药业研发的首个国产第三代胰岛素"长秀霖"(驰名商标)遭遇前股东东某药业恶意仿冒——后者注册"长舒霖"商标并生产同类甘精胰岛素,包装采用高度近似的蓝色主视觉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东某药业明知胰岛素属于A级高危药品以及胰岛素用药错误的后果,作为前股东也知晓“长秀霖”胰岛素的知名度,却未履行合理避让义务,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,适用惩罚性赔偿,判决赔偿6000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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