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终结证明是由 医疗机构出具的。具体来说,医疗终结报告单通常由就诊的专科医院开具,并需要医院盖章和签字程序。对于工伤情况,医疗终结期和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。此外,如果涉及到伤残评定,治疗终结时间可能会被定残之日所取代,此时也需要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。
建议您在需要医疗终结证明时,先咨询就诊的医院或相关劳动能力鉴定机构,了解具体的开具流程和所需材料。
相关文章:
“体重管理年”开辟健康产业新蓝海04-29
服务业扩大开放 金融、医疗等多领域明确155项试点任务04-21
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实施04-17
最低200元,最高20万元 一季度长沙市生病住院职工可申领工会补助04-16
清风头条 | 桑植县:打通“医检互认”梗阻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04-15
撕开医药学术腐败的遮羞布?重庆30余名医务人员主动上交“讲课费”04-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