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十六条,公司对员工的罚款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%。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,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。
因此,公司罚款工人的金额上限是 工资的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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