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减资的公示信息应当在以下两个平台进行:
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
公司需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减资内容,公示期通常为45天。
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。
报纸
公司还可以选择在报纸上刊登减资内容公示,以便通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。
建议公司在进行减资时,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报纸上进行公示,以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及时获得减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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