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偿代驾致事故 驾驶人要担责吗?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5-26 09:44:00    

来源:福州晚报

近日,台江法院审结一起因无偿代驾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,引发社会关注。

据了解,韩先生通过社交软件结识张女士。去年1月底,两人初次见面聚餐后,韩先生因饮酒无法驾车,张女士主动提出无偿代驾送其回家。行驶途中,张女士操作不当,车辆撞上路边巨石,车头严重受损,维修费高达数万元。双方就赔偿协商未果,韩先生将张女士诉至法院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本案争议焦点是无偿帮工关系中的责任承担。张女士作为实际驾驶人,未尽审慎驾驶义务导致事故,存在重大过错,应承担侵权责任。此外,韩先生明知张女士取得驾照不足半年、驾驶经验不足,仍将高性能车辆交由其驾驶,对损害后果存在过失。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、受益情况及公平原则,法院判决张女士承担80%赔偿责任,韩先生自担20%损失。

主审法官表示,帮工行为体现互助美德,但帮工关系并非“免责挡箭牌”。帮工人提供帮助时,应评估自身能力,尽到合理注意义务;被帮工人也需审慎选择帮工人,合理预判潜在风险。公众应摒弃“无偿即免责”的错误观念,助人时恪守安全底线,实现善意与责任的平衡。(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赵景 黄丽珠)

相关文章:

看菏泽法院与“粽”不同的端午节05-31

无偿代驾致事故 驾驶人要担责吗?05-26

被撞后住院801天,434天无任何治疗,法院判费用自担05-25

“人在ICU咋借钱”最新进展:一审法院院长道歉,弄错被告的律师会被司法惩戒05-24

孟州市:协同发力精心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05-06

西安未央法院 | 悬赏公告2025年第5期04-27

加蓬宪法法院确认恩圭马在总统选举中获胜04-26

继加州后,美国又有11州起诉特朗普政府滥用关税政策“违法”04-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