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的续展时间期限如下:
正常续展期:
商标有效期为10年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 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。
宽展期:
如果在正常续展期未能办理续展手续,商标局将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,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商标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继续申请续展。
因此,商标续展需要提前 十二个月进行申请,以确保商标的持续有效性。如果错过了正常续展期,还可以在宽展期内进行申请,但需要缴纳额外的迟延费。
建议:
商标权利人应提前十二个月开始准备续展手续,避免因错过续展期限而导致商标被注销。
如果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续展手续,应及时咨询商标局或专业代理人,了解并利用宽展期进行续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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