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情况属于公伤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1-12 21:20:26    
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:

1.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
2.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
3.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
4. 患职业病的;

5. 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
6. 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
7.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
这些情形涵盖了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伤害情况,包括但不限于事故伤害、暴力伤害、职业病以及上下班途中的意外伤害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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