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公告的发布流程如下:
当事人提出申请
当事人需要对违法的商标进行处理,并提出请求。
商标局审查
商标局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,会进行审查,并作出确认涉案商标无效的书面决定。
告知当事人决定内容
商标局会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。
公告结果
商标局将审查结果在特定的地点进行公告,以便公众查看。公告可以通过纸质形式在商标局公告栏发布,同时也会在“中国商标网”上在线发布。
异议期
对于初步审定的商标,商标局会公告三个月的异议期。在此期间,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等可以提出异议。
发放转让证明书
如果公告期满无异议,商标局会发放转让注册商标证书,证书上的日期即为转让日期。
通过以上步骤,商标公告能够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透明度,保护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,并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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